资讯-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荧光定量PCR仪(快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BZ-2026-35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荧光定量PCR仪(快检)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荧光定量PCR仪(快检)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荧光定量PCR仪(快检)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荧光定量PCR仪(快检)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的结果为准);
4.1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
册证(如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则请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4.2供应商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则其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4.3供应商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4供应商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5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7日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公
休、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2、邮箱报
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取报名表填写发送
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日历日)内交货。
质量要求:全部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线上购买;
售价:15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上传或携带以下资料1、线下报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下列复印件;2、邮箱报名需
上传下列资料的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5)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投标);(6)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
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