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许昌星岸汇景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X-2026-04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00万元,招标人为许昌星岸汇景文化产业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主要包括(1)夜游船游:含游船配置、护
城河内外亮化、沿岸基础设施提升,以及沿岸水幕秀、数字化演艺等光影及演艺设施建设。(2)
沿岸商业:含春秋码头及西湖公园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商业配套建设,具体包括主题花车定
制、集装箱改造、露营装备购置、场地硬化及配套设施安装等。(3)主题街区:豫园三条商
业街巷风貌提升、立面改造、氛围营造、标识系统搭建,以及多媒体硬件设备安装、数字内
容制作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最终施工设计图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第一标段;
(002)“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第一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至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
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6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
(2)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
合体各方负责本项目的统筹管理、工程资金往来等工作,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的相关手续及签署资
料。
3.7其他要求:/。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
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
情况移交至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002“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第二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至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
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6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
(2)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
合体各方负责本项目的统筹管理、工程资金往来等工作,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的相关手续及签署资
料。
3.7其他要求:/。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
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
情况移交至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包含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以上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YCZX-2026-049许昌星岸汇景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
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已由许昌市
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星岸
汇景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中标方按实际工程费用
的20%投资,剩余由业主单位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F+EPC+O)及EPC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及EPC监理
2.1.2项目编号:YCZX-2026-049
2.1.3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5.3公里护城河及沿岸、西湖公园、豫园三条街。
2.1.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主要包括(1)夜游船游:含游船配置、护城河
内外亮化、沿岸基础设施提升,以及沿岸水幕秀、数字化演艺等光影及演艺设施建设。(2)
沿岸商业:含春秋码头及西湖公园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商业配套建设,具体包括主题花车定
制、集装箱改造、露营装备购置、场地硬化及配套设施安装等。(3)主题街区:豫园三条商
业街巷风貌提升、立面改造、氛围营造、标识系统搭建,以及多媒体硬件设备安装、数字内
容制作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最终施工设计图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F+EPC+O);
第二标段:“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EPC监理。
2.1.6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金额为基数的100%;
第二标段: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金额为基数的1%。
2.1.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答疑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为投资、融资、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运营(F+EPC+O)方式,包括项目的投资、
融资、设计、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及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修、运营服务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
责。
第二标段:“曹魏·187一荷画十里”护城河点亮项目EPC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026年10月1日之前完工(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及
深度;(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至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
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6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
(2)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
合体各方负责本项目的统筹管理、工程资金往来等工作,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的相关手续及签署资
料。
3.7其他要求:/。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
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
情况移交至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30日(法定休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
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包含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以上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26年7月13日09
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