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YCZ(HRL)009003
项目名称:永宁县银子湖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460000.00元
最高总限价:不得高于食堂伙食费的38%
采购需求:
1. 序号:1
2. 名称:食堂从业人员劳务外包服务
3. 数量:1项
4. 简要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6. 备注:报价不得高于食堂伙食费的38%(食堂伙食费计算:包括教职工、学生及保安、食堂员工等缴纳的餐费,不包括财政对学生餐费的补助经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涉及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具体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邮箱登记。有意投标的供应商须自行拟定登记回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箱),后将盖章的回执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邮件内容里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及相关有效信息,对逾期递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投标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登记后发送电子版文件。
3. 地点:宁夏
4. 方式:自行获取
5.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6.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