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项目选聘主承销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项目选聘主承销商,招标人为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项目选聘主承销商
2.2招标编号:CJZB2026-016
2.3.项目概况: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及经营需求,拟选聘主承销商为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最终发行额度以交易商协会批复结果为准),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日常经营周转、基金投资、并购出资等。注册发行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并购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选取证券公司1家;二标段为选取银行类机构3家。本次标段划分仅作为选聘承销商的类别划分,不作为后期产品注册发行的分期标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服务及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注册、市场询价、发行承销、余额包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2.6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债券本息偿付结束;
2.8选聘有效期:3年,期满重新招标采购;
2.9中标数量:一标段中标1家;二标段中标3家。招标人不保证每家中标人均能获得实际服务委托及对应服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投标人须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一般主承销商,具备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资格(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最新公布查询结果证明为准);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部出具的授权文件及总部的备案证明(一个总部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
3.3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证券公司
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并提供《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二标段:银行类机构
须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机构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备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证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5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或“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或“专项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下招标投标活动。(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4.2.1现场领取的,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请先发送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
获取文件领取登记表(代理公司邮箱回复文档格式),后将文件费转账证明及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4.2.3逾期送达或发送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注:授权委托书内容应至少包含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事宜。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7月15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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